2019年5月8日,以“数字经济治理”为主题的首届“清华-哥伦比亚网络法年度论坛”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论坛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主办,阿里巴巴法律研究中心和阿里巴巴数据安全研究中心协办。
本次论坛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申卫星主持。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Robert L. Lieff教授、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Benjamin L. Liebman,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法务官石义德(Timothy A. Steinert)进行了开幕式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科技Julius Silver讲席教授Timothy Wu进行了主旨发言。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申卫星在开幕式上介绍了清华大学在全国首先设立计算法的项目情况。他说,计算法研究的问题分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新兴的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引发的新法学问题,比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引发的法学问题。另一个是法律问题技术化,比如通过技术手段、知识图谱的构建、信息的提取和融合,形成裁判文书辅助法庭智能审判。他还透露,清华大学法学院将重点发展法律与信息科技交叉学科的研究。
当今世界,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数字经济给全球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巨大动力,其发展也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深度融合,给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法学领域提出很多新问题。
关于数字经济应用产生的法律问题,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会有不同的表现,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Robert L. Lieff教授、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Benjamin L. Liebman在开幕式致辞中提到,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和对话,两国能够找到互相学习借鉴的地方。
“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创造更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已是各国普遍共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介绍了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情况。同时,他提到,经济和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改变了创新环境和发展机制,需要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民法法律制度予以回应。近年来,中国对有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对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民事权利问题作出了积极的尝试。2017年生效的民法总则规定了个人信息权,明确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此外,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是否还需要进行单独立法,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论证。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科技Julius Silver讲席教授Timothy Wu分享了美国数字经济发展市场上经历的实践案例,表达了对数据经济急速发展的将来,美国法律体系中的人工智能所面临挑战的忧思。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法务官石义德(Timothy A. Steinert)对此次论坛成果充满期待,他说:“希望中国和美国互联网法律专家通过此次论坛能够科学分析和讨论,进一步找到共同点,促进全球互联网发展。”
目前,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渐在经济社会中全面渗透和应用,数字经济和新科技带来新的变革和挑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驱动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面对具有全球挑战性的网络安全问题,国际社会如何合作加以应对,值得进一步探讨。
本次论坛设立了“人工智能、创新和法律”“互联网与知识产权”“大数据和网络安全”三个专题,来自美国和中国的政府、法院、高校、律师事务所、跨国公司的法律和技术专家,深入研讨了人工智能、平台责任、网络安全等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前沿问题。
据了解,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从2019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清华-哥伦比亚网络法年度论坛”,旨在促进中美网络法精英的交流与对话,为网络治理寻求建设性解决方案。